水应以人们可负担的价格提供。2002年,联合国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采纳了在用水权利上的第15号一般性意见,将用水的权利定义为每个人都有享受用于个人和家庭用途的,充足的,安全的,可接受的,实际上可获得并价格合理的水资源的权利。
(资料来源:联合国)
在香港,住宅用户的水费一般是每4个月结算一次。水务署是根据在该段时间内抄录水表所得的读数来计算用水量。计算水费的方法是将用水量分为4级,然后按每级的渐进式收费率计算水费。水务署采取这个方法计算水费,是希望用户尽量避免浪费食水。
从1995年2月16日开始的结算期内的用水量,每4个月为一周期的收费率是:
非住宅用户的水费一般是每4个月结算一次。水务署是根据首尾两次抄录水表所得的读数来计算用水量。至于用水量多的用户,他们的水费结算期是一个月。计算水费的方法是以用水量乘上一个特定的收费率,用水的种类不同,收费率也不一样。
与世界其他主要城市相比,香港客户为优质食水所缴付的费用相对低廉。除了1996年7月修订的非本地船只用水收费外,水费自1995年2月至今亦一直维持不变。
低水费加上稳定的水供应,可能会导致香港人缺乏节约用水的意识。
然而,全球正面对水资源短缺的危机,不少地区都饱受影响。虽然我们生活在香港,拥有充足和清洁的水资源,但也要居安思危,珍惜用水,减少浪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