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水务署(下称「本署」)会确保所有透过水务署的「节约用水」互联网网站(下称「本网站」)递交的个人资料,均按照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有关条文处理。
本署会记录使用者浏览本网站的次数,但并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。所收集的浏览次数纪录只会用于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,以助本署改善本网站的服务。
每当你使用我们的网上服务,本署都会收集相关的个人资料。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码、邮寄地址、电邮地址或水费单上的用户编号。你提供资料完全出于自愿。如资料不全,本署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。请确保你所提供的资料正确。本署邀请你提供资料时,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,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。
本署会使用你所提供的资料作下列一般用途:提供你所要求的服务、改善我们的服务、联络阁下、进行研究调查、及提供不记名的报告予内部使用等。
你所提供的资料或会向政府其他决策局及部门公开,作上述用途。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,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。
根据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,任何人均有权要求查阅或改正已向本署提供的个人资料。有关要求须透过查阅资料要求表格OPS003提出,填妥表格后,请以邮寄方式寄交水务署部门秘书收。根据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第20(3)(e)条,如不使用上述表格提出申请,有关方面或会拒绝查阅资料的要求。上述表格可在水务署总部及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,你也可在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网页下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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